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
薪資報酬委員會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於民國110年11月設置審計委員會,行使證券交易法、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之職權,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之品質和誠信度。
年度工作重點及職權
(一)審計委員會之運作,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
- 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 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 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 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 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二)審計委員會之職權事項如下:
-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 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民國114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5次,獨立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
|---|---|---|---|---|
| 獨立董事 | 李鴻基 | 4 | 1 | 80.00% |
| 獨立董事 | 黃啟宗 | 5 | 0 | 100.00% |
| 獨立董事 | 周宜宏 | 5 | 0 | 100.00% |
審計委員會重要決議
| 民國114年度審計委員會重要決議 | 民國113年度審計委員會重要決議 | 民國112年度審計委員會重要決議 | 民國111年度審計委員會重要決議 | 民國110年度審計委員會重要決議 |
薪資報酬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職權
本公司於民國110年11月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評估公司董事及經理人薪酬水準與公司經營績效之連結,藉由履行下列職權,將建議提交至董事會討論與決議,且每年應至少召開二次會議:
一、定期檢討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二、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標準、年度及長期之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三、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並依據績效評估標準所得之評估結果,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
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
民國114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三次,獨立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
|---|---|---|---|---|
| 獨立董事召集人 | 李鴻基 | 2 | 1 | 50% |
| 獨立董事 | 黃啓宗 | 3 | 0 | 100% |
| 獨立董事 | 周宜宏 | 3 | 0 | 100% |
薪資報酬委員會重要決議
| 民國114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重要決議 | 民國113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重要決議 | 民國112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重要決議 |
| 民國111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重要決議 | 民國110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重要決議 |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一、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方式:
(一)本公司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至少每季一次定期會議及每月底前提交上月份稽核報告及缺失追蹤報告,就本公司年度稽核計畫執行狀況及內控缺失追蹤改善情形提出報告;若遇重大異常事項時得隨時召集會議。
(二)民國114年度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摘要
| 日期 | 溝通重點 | 處理執行結果 |
|---|---|---|
| 114.01.14 | 113年12月稽核報告提交獨董查閱 | 獨董未有異議 |
| 114.02.11 | 114年1月稽核報告提交獨董查閱 | 獨董未有異議 |
| 114.03.05 審計委員會 | 1.113年第四季稽核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2.113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 1.報告後無異議 2.審議通過後提報董事會 |
| 114.03.11 | 114年2月稽核報告提交獨董查閱 | 獨董未有異議 |
| 114.04.10 | 114年3月稽核報告提交獨董查閱 | 獨董未有異議 |
| 114.05.08 | 114年4月稽核報告提交獨董查閱 | 獨董未有異議 |
| 114.05.13 審計委員會 | 1.114年第一季稽核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2.修訂內部控制制度部分條文 | 1.報告後無異議 2.審議通過後提報董事會 |
| 114.06.12 | 114年5月稽核報告提交獨董查閱 | 獨董未有異議 |
| 114.07.11 | 114年6月稽核報告提交獨董查閱 | 獨董未有異議 |
| 114.07.29 審計委員會 | 114年第二季稽核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 報告後無異議 |
| 114.08.18 | 114年7月稽核報告提交獨董查閱 | 獨董未有異議 |
| 114.09.04 | 114年8月稽核報告提交獨董查閱 | 獨董未有異議 |
| 114.10.15 | 114年9月稽核報告提交獨董查閱 | 獨董未有異議 |
| 114.10.28 審計委員會 | 1.114年第三季稽核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2.115年度稽核計畫 | 1.報告後無異議 2.審議通過後提報董事會 |
| 114.11.11 | 114年10月稽核報告提交獨董查閱 | 獨董未有異議 |
| 114.12.08 | 114年11月稽核報告提交獨董查閱 | 獨董未有異議 |
二、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與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一)本公司獨立董事及簽證會計師至少每季一次定期會議,簽證會計師就本公司財務報告查核/核閱結果,於審計委員會中進行討論,並針對法令修訂對本公司有無重大影響,進行充分溝通。
(二)民國114年度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與會計師摘要:
| 開會日期 | 溝通重點摘要 | 溝通結果 |
|---|---|---|
114.03.05 |
| 獨董未有異議 |
| 114.05.13 |
| 獨董未有異議 |
| 114.07.29 |
| 獨董未有異議 |
| 114.10.28 |
| 獨董未有異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