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稽核組織及運作

睿生光電設置直接隸屬於董事會的稽核室,編置專任稽核人員共計1人。

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經董事會決議;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皆依循公司內部相關規範(如人員甄選暨任用規範、績效管理與發展作業規範、薪資獎金作業規範及核決權責表等),由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核定。

稽核室定期評估全公司風險並擬訂稽核計畫,該計畫經董事會核准後確實執行實地查核或書面審查,並適時提供各單位改善建議,以合理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並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稽核主管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稽核結果,同時稽核室每年會督促並協助公司各單位進行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檢查作業,合理確保董事會及經理人知悉營運之效果及效率目標達成程度、財務報導係屬可靠及公司已遵循相關法令。

稽核室組織架構

稽核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