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彈性工作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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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此規定 |
依工作屬性及個人需求每年可申請10日彈性工作地點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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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彈性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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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此規定 |
直系親屬及配偶遇突發事故,需照顧者,可申請彈性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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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孝親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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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此規定
如需陪伴父母須請家庭照顧假(無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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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於法定無薪家庭照顧假,同仁父親或母親年滿70歲以上者,每年每位父母給予1日帶薪孝親假,讓員工可彈性安排時間陪伴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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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陪產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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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產檢及陪產假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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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於法定7日有薪假,每次妊娠期間給予9日有薪產檢假,提供更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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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陪讀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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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此規定
如需陪伴父母須請家庭照顧假(無薪) |
優於法定無薪家庭照顧假,每名子女幼兒園首次入學及小學新生入學時,提供1日有薪陪讀假,支持員工兼顧家庭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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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民法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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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獲選為國民法官執行職務期間,應給予公假;而各地政府之「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演練,新法正式實施前的過渡時期,給假原則由公司自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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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於法規,對於「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演練,提供公假,鼓勵員工參與地方公共事務,發揮社會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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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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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勞工到職日起加保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勞工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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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於法規,除依法替員工加保社會保險外,另提供團體保險(壽險、意外險、醫療險、癌症醫療險與海外差旅險等),並提供優惠員眷自費方案。此外,傷病留職停薪期間亦持續投保團體保險,保障員工醫療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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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別休假 |
滿半年年資後,給予符合年資的特休假日數 |
優於法規,新人入職當日即預給滿半年之特休假,滿半年後預給滿一年特休假,依此類推,確保員工更早享有休假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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